學校網頁公布欄已公告"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"及說明會相關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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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關鍵字"105學年度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"搜尋
C是國語;M是數學;S是社會
N是自然;E是英文
1.繳費期限9/14~9/29。
2.二~四年級英語情境為選修,故未列入此次四聯單,將併入日後三聯單中收費。
1.請於校網/最新消息,以"日期1040825~1040825","公告課室~教務處"查詢,即可見如下方顯示之連結。
3 臺北市10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 |
2.以下節錄比賽辦法重要資訊
國小組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
繪 畫 類: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以四開 (約 39 公分×54 公分) 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
書 法 類 :1.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 評審。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
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 定)。
2.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 34 公分 135 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對聯、四屏、橫式
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平面設計類 :1.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 39 公分 54 公分),作品一律裝 框,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
公分,連作不收。
2.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 平面設計為限。
漫 畫 類 :1.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(約 39 公 分*54 公分)。一律不得裱裝。
2.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作品形式單幅、 多格均可。
水墨畫類 :1.大小一律為宣(棉)紙四開(約 35 公分×70 公分),不 得裱裝。
2.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 評審。
版畫類:1.大小以四開(約 39 公分54 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 裱裝。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
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
2.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 數編號及畫題。
*流程:
0900科任教師報告、
班級會議--推選3名班級家長代表、推選1名監廚家長代表、冷氣使用事項、
親職講座需求調查、臨時動議
導師報告--班級經營
1100全校綜合座談
1130班級代表出席家長會選舉家長委員
1200家長委員會會議